現代快報訊(記者 鄧雯婷)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開庭公告,定于2021年12月17日9點15分開庭審理上訴人吳謝宇故意殺人罪一案。此前一審判決中,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一審法院對其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
2016年2月14日,謝天琴的尸體被發現在福州市晉安區桂山路172號某中學教職工宿舍5座102單元住處內。經偵查,她的兒子吳謝宇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4月21日,吳謝宇已經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3年來一直在國內活動。5月27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吳謝宇批準逮捕。8月5日,“吳謝宇弒母案”由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報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涉及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三項罪名。2020年12月24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查明,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在父親病故后,他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已經失去意義,于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母親的念頭,并網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并在尸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后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自己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余張身份證件,用于隱匿身份。
法院認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他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他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逃避刑事處罰,購買身份證件,他的行為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并罰。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后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院以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3千元。
2021年9月6日,吳謝宇已經正式提起上訴。據媒體報道,10月14日,吳謝宇案律師稱二審將申請精神鑒定,一審期間吳謝宇多次拒絕申請。
二審的審理結果如何?現代快報記者將持續關注。
- 江蘇
- 2021-12-14 12:04:57
- 江蘇
- 2021-12-14 12:04:00
- 江蘇
- 2021-12-14 12:03:17
- 江蘇
- 2021-12-14 12: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