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影《親愛的》原型孫海洋尋親14年后和兒子孫卓團聚,這要歸功于符建濤提供了重要線索。他與孫卓被同一個人販子拐賣。
此后,孫卓事件和符建濤事件依然占據新聞“熱榜”,核心原因是,其間的“人倫困境”受到公眾矚目。例如,孫卓并不希望養父母受到傷害,符建濤則較為堅決地表示未來將回到親生父母身邊……而兩個原生家庭對這兩個孩子予以情感呵護時表現出來的小心翼翼、對兩對養父母存有的復雜情緒,也顯現在公眾眼前。
令人詫異的是,近來也有“寬宥”論發出,認為“養父母”也有養育之恩,可溫情以對。
說實話,在孫卓養母、符建濤養父母被采取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的情況下,這種聲音聽起來并不特別像一個笑話——無疑,只要這兩個被拐孩子的親生父母選擇“原諒”,那“養父母”可以減刑,甚至可能獲得更有利的結果。
基于法治的立場,這一結果并不突兀。個體出于情感考量而依法作出的選擇,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若是輿論特別放大“溫情”的價值,渲染“養父母”本也不壞,那就有違良知與公義。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如果買家不存在,人販子還會存在嗎?還會有那么多人鋌而走險、走上不歸路嗎?
央視《今日說法》曾披露過,兩名人販子拐了4歲娃高健到福建賣。孩子已經懂事,能清晰地記得父母的名字和家庭住址,找了十幾個買家都沒人買。人販子花光了錢,夜里就把孩子殺了。
若是這十幾個買家中有一個尚存一絲人性,轉而報警,或者設法搭救,可憐的孩子很可能不至于慘死。對比近日“嫖客救出13歲被逼賣淫女孩”一事,人們只能仰天長嘆、憤怒難抑。
你可以說有些買家沒那么無良,但可惜的是,任何所謂的“養父母”均居于“拐賣利益鏈”上,他們是造成眾多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慘劇的作惡者,而不是什么好心人,這是任何“溫情”都無法洗白的。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新修訂的刑法中,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將一律追究刑責成為一大亮點?!百I賣同罪”,成為打擊拐賣犯罪的利器。讓“養父母”這些披著羊皮的狼接受法律的懲治,是應有之義。
12月9日,孫海洋夫婦和孫卓一起回到山東,目前孫卓已回學校上課。孫海洋駁斥了孫卓養母“嫌疑人告知孫卓系父母離異被棄養”論,表示不想見孫卓養父母,讓法律教育他們。同一天,符建濤生母彭冬英通過極目 新聞再次發聲,現在和兒子已經統一意見,不會出具諒解書。兩者表態體現“除惡務盡”的樸素至理,均獲眾多網友支持。相形之下,那些為“養父母”們開脫的人,該不該羞愧?
現代快報評論員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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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9 22: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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